跨省能办离婚手续吗
跨省能办离婚手续吗,离婚的时候心里面大家都是很难过的,我们知道很多年轻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发现两个人相处不来就选择离婚,但是有的是在外地,下面看看跨省能办离婚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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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通常来说是可以跨省办理的,只要办理地点是属于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带好相关证件去办理登记就可以了。但是协议离婚是不能异地办理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在外省可以办离婚证吗
办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异地办。但如果是到法院离婚,2人都离开户口地,被告在你说的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异地法院办离婚。其他情况不能异地办理。
二、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对于异地离婚向有关法院应提供的材料有一下几种。
1、夫妻双方须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明;
2、双方的结婚证;
3、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4、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
5、人民法院需要的相关材料及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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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省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可以办理。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和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两种情况,因此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
二、异地协议离婚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三、异地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军人离婚
在军人离婚的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以下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1)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此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夫妻办理离婚手续也分为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在外省离婚也分为异地协商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异地协商离婚是指双方在协商好的情况下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去签订离婚协议,诉讼离婚是到一方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后由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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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省离婚怎么办手续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二、异地离婚如何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首先跨省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要异地离婚一般只能经过诉讼离婚的途径。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选择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就是协议离婚,而且这种只能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这种不可以异地办离婚。
2、还有另一种就是通过法院离婚。 若是两人都离开户口地,并且在异地有居住超过一年的证明,安全就可以在异地法院办离婚,其他状况就不能选择异地办理。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